News

「回收基金」新優化措施 擴大資助額支援回收業界
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 

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(委員會)宣布推出回收基金(基金)進一步優化措施,改善基金運作,包括加大企業資助金額、擴大資助計劃範圍及年期,以加強對企業的整體資助和推動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。

委員會在今年初完成全面的中期檢討後,已推出基金第一階段優化措施( 見文尾)。為進一步支援回收業界和鼓勵更大型及更多增值元素的回收項目,委員會現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。在「企業資助計劃」下,每家獲資助企業的累計最高資助金額由500 萬港元增加至1,500萬港元累計的可獲批准項目數量上限由3 個增加至10 個,而每個項目的最長推行期,亦由2年延長至4年

「回收基金」自2015年10月成立以來,一直致力與本地回收界保持緊密聯繫,除作出定期檢討工作外,亦積極收集業界意見並作出改善。截至今年9月底,委員會已批出286份申請,當中有235個項目已經開展或即將開展,涉及資助金額約2.2億元。

 回收基金第一階段優化措施(2019年1月) 

1. 租金資助

i. 向回收商提供租金資助,鼓勵他們把回收業務由現有處所搬遷至更合適的地點運作。例如把現有業務從地面街鋪搬遷至工業大廈,或把現時回收場從非工業地帶搬遷至工業大廈或工業用途的土地。資助上限為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市場租值的50%。(僅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項目

ii. 向能承諾增加回收量的回收商,提供現有處所的租金資助。資助上限為每月40,000元或相當於項目獲批總資助金額的20%(以較低者為準)。(僅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項目

2. 審計及報告要求

i. 減輕受資助企業進行基線審計的行政負擔,審計期由12個月縮短至3個月。(僅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項目) 

ii. 放寛提交進度報告的要求。(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及「行業支援計劃」項目) 

 項目年期短於18個月,不用提交進度報告。

 項目年期介乎18個月至24個月,只需在第12個月後提交進度報告。

 項目年期超過24個月,需每年提交進度報告。

3. 發放撥款

i. 增加首期撥款金額上限,由總獲批資助金額的15%增加至30%,以改善受資助機構在項目初段的資金流需要。(僅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項目) 

ii. 加快向「標準項目」發放獲批的撥款

4. 支援初創企業

2019年3月回收基金推出支援初創企業的特邀項目,支援初創企業在回收業務上實踐理念;鼓勵以創新技術及意念促進回收作業的發展;及推動建立具商業規模的營運模式,把可循環物料回收或升級再造成為新商品或創新產品。(僅適用於「企業資助計劃」項目) 

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 

benny

Benny Yeung ~ 企業IT傳媒人,經常四周穿梭科技巨企及論壇,熱愛探討新商機。性格貪玩,但喜歡閱讀沉悶的企業賺蝕數字,最重視辦事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