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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助不同內容創作者以不同方式獲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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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協助不同類型的創作者,包括以創作及分享內容為主要業務或部分收入來源,或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期間透過新方式維持業務運作,都能享有獲取營利和業務成長所需的工具和支援。

不同的內容創作者 — 包括數碼刊物出版社、影片及遊戲創作者、媒體、文化機構、各種規模的企業等 — 均在 Facebook上建立充滿活力的社群。透過此舉,從 2019 年到 2020 年,每月收入等同 $10,000 美元的內容創作者人數增長了 88%,而每月收入等同 $1,000 美元的內容創作者人數則增長了 94%。

Facebook近日更宣佈推出更多營利方式,以協助内容創作者透過 Facebook 獲取收益:

  • 透過短片獲取營利:讓内容創作者透過所有類型的影片獲取收益。
  • 向更多内容創作者開放營利功能:更新插播廣告的營利資格,讓更多影片創作者也能參與此計畫。
從 2019 年到 2020 年,每月收入等同 $10,000 美元的內容創作者人數增長了 88%,而每月收入等同 $1,000 美元的內容創作者人數則增長了 94%。

透過不同影片營利

無論是直播、短篇或長篇的影片,内容創作者都能在 Facebook 分享各式各樣的影片。Facebook自推出插播廣告後,提供不同廣告格式,包括在影片前、中、後段插播廣告、圖像廣告及適用於直播的特定廣告格式。

例如,影片創作者可於短至1分鐘的影片中插播廣告,並於影片播放了30秒時出現,以獲取營利;而插播在3分鐘或以上影片的廣告會可最早於1分鐘時出現。

放眼未來,Facebook正在開發其他插播廣告格式,包括可讓廣告客戶或合作夥伴獎勵觀眾的廣告,以及可讓用戶透過影片與商品互動的廣告。這樣,就有助於增加創作者收到的支付款項,同時讓用戶享有優質的觀看體驗,並讓廣告客戶接觸合適受眾。

Facebook自推出插播廣告後,提供不同廣告格式,包括在影片前、中、後段插播廣告、圖像廣告及適用於直播的特定廣告格式。

開放更多透過影片獲利方法

Facebook除新增可營利的影片種類,亦正更新使用營利方法的資格,讓更多内容創作者能透過影片中插入短篇廣告以獲取營利。若要參與Facebook插播廣告計劃,專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過去 60 天內,觀眾觀看專頁上的影片(點播、直播和過往直播影片)總時數達 60萬分鐘
  • 上傳 5 條或以上有效影片或過往的直播影片。這些影片必須已經發佈(刪除的影片不算在內),而且須符合Facebook的內容營利政策。

擴大付費網上活動功能

2020 年 8 月,Facebook推出付費網上活動功能並受到歡迎,從而為創作者和企業商家提供另一種透過 Facebook 營利的方式。專頁可舉辦各種付費網上活動,包括體育賽事、烹飪班、podcast 現場直播、虛擬導賞團、化妝課程等等,從而接觸更多新的廣告受眾並從中獲取收益。

目前已在 20 個國家及地區開放使用付費網上活動,於未來幾星期會將開放範圍擴展到以下的 24 個國家及地區:阿根廷、奧地利、孟加拉、玻利維亞、哥倫比亞、丹麥、厄瓜多爾、埃及、瓜地馬拉、香港、印尼、愛爾蘭、馬來西亞、摩洛哥、紐西蘭、秘魯、葡萄牙、南非、瑞士、台灣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土耳其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。Facebook表示於 2021年 8 月或之前, 並不會收取付費網上活動的任何收益。

Facebook希望繼續強化所有的營利產品,讓內容創作者能夠在 Facebook 茁壯成長。瀏覽創作者工作坊,進一步了解Facebook的產品和服務、相關實用貼士和最佳方法,以及了解所有營利產品的使用資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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